臨界點多發1元至少多納稅1155元 專家建議“超標”部分三年一發
由于年終獎的優惠計稅方法,導致年終獎出現6個“盲區”,落在盲區內的年終獎,稅后收入是一樣的,也就是起不到激勵作用。稅務專家建議,年終獎遵循“不超標”的原則,超過稅率臨界點的零頭部分,作為“風險保證金”予以扣除,三年一發,達到節稅效果。
文/廣州日報記者何穎思
年終獎發放存在盲區?根據相關規定,年終獎的具體算法是,先將當月內的年終獎除以12個月,用得數確定使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薪金低于費用扣除額(目前為3500元),那么先將年終獎減去工資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再按前述辦法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的優惠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但這種計算方法就產生了“盲區”,落在盲區內的年終獎,稅后收入是一樣的,也就起不到激勵作用。
每個邊際稅率對應的年終獎收入將是一個臨界點,在臨界點上,多1元錢,納稅就增加至少1155元。這六個臨界點為18000元、54000元、108000元、420000元、660000元和960000元。
專家:扣起零頭三年一發能省稅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葛長銀指出,發年終獎要注意臨界點問題,因為多發1元,少則多納稅1155元,最多會多納稅近88000元。
為解決超過臨界點(比如多發1元)的零頭問題,葛長銀建議參考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體系,將員工的年薪分為三個部分:工資、獎金和風險保證金。工資按月發放,獎金年終發放,風險保證金每年扣下(主要扣除零頭部分),三年一發。
不過,葛長銀指出,扣下的零頭也未必局限于三年一發,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間隔時間,四年一發、五年一發都可以。
至于風險保證金在發放當年是放到工資里還是放到年終獎中發放,則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工資低,可以放到工資里。但如果工資高,納稅也會很多,未必最劃算。
員工年薪80000元(不考慮社保和公積金)左右,個稅稅率控制在3%:
年薪發法:每月工資5000元(全年60000元),年終獎18000元,零頭2000元扣下,攢在一起發放。因為不扣下,每年的年終獎就會增加一檔稅率;攢下發放,就只在發放年度增加一檔稅率。
員工的年薪在160000元左右,個稅稅率控制在10%:
年薪發法:每月工資8000元(全年96000元),年終獎54000元,零頭10000元扣下,攢在一起以后發放。
小華的年終獎如果多發了1元,為18001元,分攤到每個月就是1500.08元
對應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年終獎的納稅額為18001×10%-105=1695.1元
小華要為多發的1元年終獎多繳1155.1的稅,除去多發的1元,凈損失1154.1元
(責任編輯 :葉瑋)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