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上午,中國氣象局發布《2015年中國氣候公報》,公報顯示,2015年我國遭遇了11次大范圍霧霾過程,且集中在最后兩個月。其中,河北、山東、河南等地是2015年霧霾最嚴重的地方。
“相比于京霾的沉重,東北霾的激烈,滬霾的濕熱,粵霾的陰冷,我更喜歡豫霾的醇厚,它是如此真實,又是如此具體”……2016新年伊始,華北黃淮等地再遭“霾”伏,穹頂之下,有關霧霾的新段子層出不窮。
面對十面“霾”伏的窘境,網友們在“吐槽”之余,也把關注和同情投向環衛工、交警、快遞員、道路養護工等戶外勞動者——由于工作性質特殊,這些群體不得不在霧霾天氣中堅守崗位。
關于向戶外勞動者發放“霧霾津貼”的提議,一時間占據了新聞輿論和社交媒體的版面。
從一份呼吁開始的嘗試
事實上,早在2013年的湖南政協會上,一份《關于對室外工作者在重度污染霧霾天氣實行健康補助的提案》就得到與會委員和媒體的廣泛關注,這也是地方兩會上首次有關“霧霾補貼”的提案。
“高溫補貼可以有,為什么霧霾補貼不可以?”提案人、省政協委員李國武認為,高溫對人體的影響是顯性的、暫時性的,但霧霾對人體的危害則可能是隱性的、長期性的,從這個意義上說,霧霾補貼更有必要。來自鄭州醫院方面的信息顯示,一旦持續遭遇嚴重霧霾天氣,市區感冒、支氣管炎和肺炎的發病率都會明顯上升,而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人們在戶外活動時,呼吸道不斷遭受刺激,導致功能紊亂與失調,抵抗力下降。
李國武建議,政府應確定重度污染霧霾天氣勞動保護的適用對象,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事業、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重度污染霧霾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室外工作,必須實行健康補貼。具體措施包括:換班輪休、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不安排勞動者加班,發放補貼等。如果重度污染霧霾天氣(PM2.5超過一定數值),應立即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此外,實行霧霾天氣津貼必須在法律層面上有所保障。
事實上,得益于各地各級政協委員近兩年的集中呼吁,“霧霾津貼”在個別地區或個別單位已經落地。武漢交警2014年開始領取每月50元的“霧霾津貼”;2015年,浙江寧波出臺新規,當地一旦出現大氣重污染“紅色預警”,用人單位要避免安排勞動者戶外作業,對必須連續作業的崗位,用人單位除需向勞動者提供口罩等防護用品外,還需按日給予相當于上月日平均工資的補貼,否則將被處罰……
標準和資金仍是難點
關于“霧霾津貼”,圍繞“該不該發”、“給誰發”、“怎么發”以及“錢從哪來”,一直存在爭議。對此,有輿論認為,“‘霧霾津貼’該不該發”、“給誰發”都不應成為爭論焦點,而有關“霧霾津貼”的一些現實問題,如“怎么發”、“錢從哪里來”則值得認真討論和商榷。
“霧霾出現時間多久,對健康的影響程度如何,什么情況下發放?”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與高溫津貼不同,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已經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兩種情況下必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一是自然現象引起工作場所的溫度超過35攝氏度的,二是工作環境造成現場溫度超過33攝氏度的。而且多地已經制定具體的“高溫津貼”標準,“但是對于‘霧霾津貼’而言,具體標準則很難確定”。
關于“霧霾津貼”的資金出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一名專家曾提出政府設立“霧霾基金”的想法:向高排放企業收取一定的排污費,作為治理霧霾的基金,一部分用于治理,一部分用于科研,另一部分用來作為公眾補償。然而這一想法并未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有網友認為,國家花錢對戶外工作人群所面臨的健康威脅買單,無可厚非。但這樣做等于給企業污染大氣設了一個準入門檻,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不是意味著只要企業交得起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有人提出可以參考“高溫津貼”的發放模式,由企業自主發放“霧霾津貼”,而后在企業所得稅中扣除。然而,“高溫津貼”遭遇落地難的新聞屢見報端又讓人們對于這一發放模式并不樂觀。《工人日報》記者此前在北京采訪時發現,很多勞動者都反映“沒聽過有高溫津貼”或者“沒領到過高溫津貼”。律師認為,現行管理辦法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責任認定和罰則,違法成本低以及監管部門執法不力或是主要原因。
企業的現實之困
雖然關于設立“霧霾津貼”的呼聲一直很高,但是多數企業仍是“聞民意、不回應”,真正落實的仍是少數。究其原因,《工人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由于沒有相關政策支持,落實“霧霾津貼”也給企業帶來不少“難題”。
“別說發霧霾津貼,現在已經很難招到工人在戶外工作了?!编嵵菀患颐駹I建筑公司的老板李先生告訴記者,長期在霧霾中作業,建筑工人容易呼吸道感染導致身體不適,影響繼續工作?!坝袝r還會因為治理霧霾停工,資金來源都跟不上,想給建筑工人發津貼也沒錢呀?!?/p>
平頂山興盾物業公司作為平頂山市最大的民營物業管理公司,有兩萬多名負責養護綠地、清掃保潔、維修設施的戶外勞動者。該公司主管張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給戶外勞動者放霧霾假、發霧霾津貼,這個說法只是“聽起來很美”。對于道路清掃人員而言,如果因為天氣原因放假,或者縮短戶外工作時間,那么城市的垃圾誰來清理?
她認為,按照勞動法規定,職工的收入和福利有明確標準。“譬如高溫津貼發放,法律有這個規定,我們肯定嚴格遵守?!倍鴮τ谀壳安]有法律明確必須發放的“霧霾津貼”,張女士認為,單靠企業并不現實,這個問題應當由政府來統籌考慮,做出安排。
事實上,早在2014年10月21日,河南省就印發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但并未明確規定應對戶外工作者發放一定的“霧霾津貼”或防霾工具等。
“‘霧霾津貼’沒有形成政府文件,只是口頭呼吁,想要切實執行,得經過多道審批程序。首先得向政府報提案,通過后執行部門得進行測算,擬定具體政策,其后再向人大提交審議。”鄭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現在呼吁發放霧霾津貼還處在提案階段,今后是否落實還是未知數。河南省環保局一名工作人員透露,目前推出霧霾津貼的時機并不成熟,政府還沒有制定相關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企業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給予員工適當補貼。(記者 余嘉熙 通訊員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