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初期的直隸行政區劃圖,直隸省包括津海、保定、大名、口北道
從國家對地方的行政區域管理來說,“直隸”是指中央政府對有著重要地理位置或特殊作用的區域采取的一種直接管理的方式,即“直接隸屬”、“直接管轄”的意思。從我國來看,歷史上的“直隸”與京、津有著密不可分的歷史和文化淵源。
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后,中國歷史上便有了中央直轄的行政區域
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后,歷朝歷代的首都與陪都基本上都是中央直轄的行政區域。秦始皇把全國分為三十六郡,其都城咸陽及位于都城周邊的“內史郡”,均為直接隸屬中央政府的直轄區。
西漢定都長安(西安),部分郡縣恢復分封制,部分郡縣直屬中央,如都城附近設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的三個郡別稱“三輔”,直接由朝廷管轄。東漢定都雒陽(洛陽),增設了河南尹,與“三輔”同由中央直轄,三國兩晉南北朝至隋也沿襲了以前的制度。唐朝創設了“府”制,“府”設于京都或行宮重地,如京兆府(西安)、河南府(東都、洛陽)、鳳翔府(西都)、太原府(北都)、江陵府(南都)、河中府(中都),均由中央直接管轄。
宋朝則除首都與陪都為直接管轄區域外,還將作為軍事要地的縣域定為直轄縣,直接隸屬中央管轄。如宋太祖趙匡胤平定蜀軍后,將位于秦蜀要沖的三泉縣(陜西省寧強縣)設為直隸縣。“以三泉縣直隸京師”,開中國史上中央直轄縣域之先河,“直隸兩字始見於此”。
遼、金時期仿照漢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也均將陪都設為中央直轄行政區域,如東京遼陽府、西京大同府等。元代定都大都(北京市),中央設中書省。其中,行省由中央直轄,州分為直隸州、散州,直隸州由行省直接管轄,與路、府同級,散州歸路、府管轄。都城北京周邊區域及今河北、山東、山西稱為“腹里”,由中書省直轄。“腹里”即類似于后來的直隸省。
明代洪武十一年將直接隸屬于京師的地方稱作“直隸”
明初朱元璋定都應天府(南京),沿襲了元代的地方行政制度。洪武九年(1376),廢除省制改設“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掌管民政、財政)、提刑按察司(掌管彈劾、司法)、都指揮使司(掌管軍事)。洪武十一年(1378)改稱南京為京師, 將直接隸屬于京師的地方稱作直隸。即以南京為核心包括鎮江、蘇州、常州、揚州、松江、太平、寧國、池州、徽州、安慶、廬州、淮安、鳳陽府及徐、和、廣德、滁州等地,相當于今江蘇、上海、安徽一帶。后稱為“南直隸”,簡稱“南直”。“靖難之變”后,明太宗朱棣改元永樂,1421年遷都順天府的北平,并把北平改名北京,稱為京師。原京師復改為南京,稱留都。隨著這次國家政治權力中心的北移,形成以順天府(北京)為核心,包括永平、保定、河間、真定、順德、廣平、大名8府,延慶、保安2州等地的“北直隸”,簡稱“北直”,相當于現在的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及山東、河南的部分區域。北直隸成為京畿重地。清朝實行省、府、縣三級管理體制。清初將明代的南直隸改稱江南省,改應天府為江寧府。北直隸則改稱直隸省,其所轄境域仍依明代。北直隸在清朝一直稱作“直隸”,直到1928年直隸省更名為河北省。從我國歷史來看,“直隸”所轄區域多為春秋戰國時期的燕趙之地。自秦至宋,直隸區域是國家的北部邊陲軍事要地。金元以來隨著國家政治中心北移,定國都于北京,該地域成為京畿重地。
清朝確立直隸省制并賦予其高于其他行省的特殊地位
據《清史稿》載,直隸乃“禹貢冀、兗二州之域。明為北京,置北平布政使司、萬全都指揮使司。清順治初,定鼎京師,為直隸省。”這段話明確地表明了直隸省的淵源與地位。明朝敗亡后,多爾袞打敗李自成并控制了吳三桂,掌握了“定中原”的主動權。為了進一步統轄整個中國,崇禎十七年(1644)九月遷都燕京(北京),隨仿明朝將京畿重地的河北一帶設為北直隸,順治二年改為直隸(省)并不斷擴展直隸省區劃行政管理范圍。到雍正、乾隆時期,直隸轄區內的天津衛、滄州等升為直隸州。承德市、張家口市北部及內蒙古自治區西拉木倫河以南、遼寧省大凌河上、中游、西河上游以北和內蒙古自治區奈曼、庫倫二旗等原蒙旗一帶的州、縣,均劃歸直隸省管轄。
當時直隸所轄府及直隸州有:順天府(北京)、保定府、正定府、大名府、順德府、廣平府、天津府、河間府、承德府、朝陽府、宣化府、永平府及遵化州、易州、冀州、趙州、深州、定州等。其轄區北至內蒙古阿巴噶右翼旗界(阿巴嘎旗西部)、東接奉天寧遠州(遼寧省興城市)、南到河南的蘭封縣(河南蘭考縣)、西達山西廣寧縣。1914年,民國政府把直隸所轄長城以北區域改設察哈爾、熱河兩個行政特別區。
直隸作為屏衛京師的京畿重地,因其地理位置的重要而受到清廷的特殊關注。從地理位置看,直隸不僅環衛京師,還是由西北內陸及東北進入中原進而通向大陸南部的陸路咽喉要地。清廷在北京的西部、北部與東北三面環山的屏障地帶設置了軍事重鎮(如大同、宣府等)以護衛京城的安全。在與中原大陸相連的京城南部,也需要設立一座重鎮,一則起到護衛京師的作用;二則作為直隸的首府和政治中心,保證朝廷政令的順利實施,為其他地方或行省做出表率。
在直隸省會的選址問題上,清廷頗費心機,多次調整
在直隸省會的選址問題上,清廷可謂頗費心機,幾經斟酌,多次調整。當時,大名、正定、保定這三座位于北京南部且處于貫通中國大陸南北的交通要道上城市成為清廷設置直隸首府的重要選項。
最初,清廷選大名府(今邯鄲大名)作為直隸省省會,當時因江山未穩,國家統一大業還未完成。李自成余部及在南京稱帝的南明皇帝朱由崧的明朝殘余勢力還未肅清,為戰局考慮,暫時把省會置于直隸省的南部。當政局穩定之后,清廷開始將直隸省會向靠近京師的直隸中部遷移。先移至真定(今石家莊正定),又于康熙八年(1669)最終遷至保定府。直隸總督權重位顯,居“八都之首”。
清廷在直隸職官配置上極為慎重,初期先設宣大總督駐山西大同管轄宣府(河北宣化),順治十三年(1656)裁撤改設順天巡撫(駐遵化,管轄順天、永平二府,康熙初裁撤)、保定巡撫(駐真定,轄保定、真定、順德、廣平、大名、河間六府,順治十六年裁撤)、宣府巡撫(駐宣府鎮,轄延慶、保安二州,順治八年裁撤)。順治十六年(1659),保定巡撫改為直隸巡撫,第二年移駐真定。康熙五年(1666),置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駐大名,雍正二年(1724)直隸巡撫又改直隸總督。同治九年(1870)直隸總督又兼管北洋通商大臣,集軍政、民政、鹽政、河道、經濟、官吏任免、訴訟審判及外事等各種權力于一身,如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等,成為能夠左右國家政局的重要權臣。康熙八年(1669),直隸省會由真定遷至保定,光緒二十八年(1902),袁世凱“移督”天津(保定徒有“省會”之名),民國成立初1913年袁世凱將直隸省會正式遷往天津。
曾為直隸省會的保定,與北京有許多密切淵源
保定歷時240多年一直是直隸省的軍政首府機關。歷史上,它與北京曾同屬燕國。現今的保定城是元代大將張柔在戰爭廢墟上重新修建的,而北京城也是重新建于元代。北京城的建設與保定城的建設出自同一個設計師、同一個總負責人、同一批工匠。北京城的許多石雕都出自保定曲陽工匠之手。在城池的建設時間順序上則是先建保州城(保定城),后建京都城(北京城)。
保定城的名稱由“保州”到“順天”再到“保定”,意即先使得京城外圍成為平安、順天之地以保衛大都的安寧、安定。在行政規劃上保州作為京城的南大門,由中書省直接管轄。可見,有著“冀北干城,都南屏翰”之稱的直隸省會保定,自古就作為京師大都市圈的“衛星城”而與北京關系密切。天津歷史上是直隸所轄的衛所,近代天津開埠后,直隸總督為處理“洋務”而可以在天津暫住,隨著天津新興的現代化工業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其城市的政治經濟影響力迅速提升,直隸總督在天津由“暫住”而“輪住”進而“常住”,最終“移督”,標志著天津取代和超越了保定而成為直隸的新的首府機關和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作者劉志琴 為河北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國外也有“直隸”制度
閱讀延伸
事實上,不僅我國有“直隸”(直轄)制度,國外也不乏有直轄市、直轄區等。“直隸”(直轄)制度在國外被稱為“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即中央政府直轄區、中央政府直屬區),除都城直轄外,如英國的“都市郡”、肯尼亞的“省級特區”、馬來西亞的“聯邦直轄區”、俄羅斯的直轄市、秘魯的“憲法州”、 肯尼亞的“省級特區”、巴布亞新幾內亞“國家首都區”、印度“中央直轄區”、 埃及的“城市省”等都有直轄的性質。(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