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3月17日電 (曾詠發)福建省環保廳17日披露,福建省環保廳日前聯合福建省公安廳在福建全省范圍內開展查處危險廢物污染專項執法行動,發現福建奮安不銹鋼有限公司、福州國源節能燃料有限公司、同致電子科技(廈門)有限公司等75家企業存在未經許可收集、處置廢機油、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雨水管道外排,總鉻濃度嚴重超標等突出環境違法問題,將其列為今年第一批省級掛牌督辦案件。
檢查發現,福建奮安不銹鋼有限公司存在私設暗管排放廢乳液(危險廢物)、未進行危廢申報登記、儲存場所不規范無出入庫臺賬、未執行轉移聯單制度等問題,福州環美家具有限公司存在危險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廢原料空桶露天堆放、廢機油通過雨水溝外排、未與處置單位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協議、污水處理設施停用未報備等問題,執法人員當場責成當地環保部門依法查處,并列入省級掛牌督辦,責令其在7月31日前整改到位。
“新環保法出臺后,全省各地環保部門正嚴格依照新《環保法》及其相關配套辦法和‘兩高’司法解釋精神,認真抓好涉嫌環境污染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整改落實。”福建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屬于涉嫌污染犯罪的,我們嚴格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違法者刑事責任,屬于嚴重違法排污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屬于執行新《環保法》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取締關閉等規定的依法查處到位,屬于應執行其他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格依法立案處罰。”
據了解,“兩高”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出臺以來,福建省共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環境犯罪案件315件,執行新環保法實施按日計罰25起、查封扣押392起、限產停產123起、行政拘留219起。此外,還采取行政處罰、取締關停等其他措施,查處一大批違法排污行為。
福建省環保廳發出的通報中指出,省級環保部門將加強督辦力度,適時組織對本批省級掛牌督辦案件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對在申請解除掛牌督辦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進行全省通報批評并追究責任;對未按期完成查處和整改的企業,以及相關責任部門未履行監管職責的,將依照《福建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完)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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