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今年一季度全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同比有所好轉,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77.4%,同比上升14.9個百分點。1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57.1%至88.6%之間,沈陽最低,朝陽最高,14個城市同比升幅在3.5%至28%之間。
據介紹,全省城市環境空氣中PM2.5和PM10濃度超年均二級標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濃度達標。與去年同期相比,臭氧八小時濃度同比上升,其余5項污染物濃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14個城市PM2.5濃度超標;13個城市PM10濃度超標,僅朝陽達標;5個城市二氧化硫濃度超標;4個城市二氧化氮濃度超標。按照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4個城市空氣質量由好至差依次為:朝陽、阜新、大連、盤錦、營口、鐵嶺、丹東、遼陽、撫順、本溪、葫蘆島、鞍山、錦州、沈陽。
(責任編輯 :汪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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