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上海7月13日訊(記者吳凱)7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向來滬人員頒發了首批異地身份證。據悉,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天津、江西、湖北籍來滬人員,可在上海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截至目前,上海警方已受理異地身份證業務800余筆。
自2016年7月1日起,上海公安機關將逐步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除天津、江西、湖北籍來滬人員可在上海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外,其他省市來滬人員異地受理辦證工作將分步實施,具體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同時,上海戶籍人員和來滬人員在丟失、撿拾身份證件后,可前往就近公安派出所進行掛失申報或丟失招領。
來滬人員在上海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程序主要分為三步:拍照、申請辦證和領取證件。符合辦理條件的來滬人員,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證拍照點拍照,目前上海共有居民身份證拍照點90個。
來滬人員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住證。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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