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訊 記者李治國報道:日前,上海市正式公布《關于開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的意見》,對商業辦公項目開展全面清理整頓。據了解,在上海部分商業辦公項目開發過程中,部分開發商不按規劃批準的使用性質,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設施設備,擅自將房屋規劃用途由辦公改為居住,形成了所謂的“類住宅”,其在土地性質、土地使用權年限、水電氣配套和使用價格、居住人員落戶和子女就學等公共服務政策以及房屋交易稅率等方面,都與普通商品住宅有明顯的區別,嚴重違反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容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據統計,上海全市納入此次清理整頓的商業辦公項目近1700萬平方米。新出臺的《意見》明確,以開發企業作為整改責任主體,并提出了分類整頓措施。對于尚未入住的約1200萬平方米房屋,若在建設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開發企業要自行整改,通過項目所在區組織的聯合驗收后,方能繼續辦理竣工驗收、銷售、房屋交易登記等手續。對于已實際入住的約500萬平方米房屋,其相關信息將記入房屋交易登記信息系統。實際用于居住的,開發企業和業主承擔整改責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未按照規定整改存在插層等違法建筑的,將在房屋登記時予以注記,限制交易。
《意見》同時明確,開發企業在銷售中存在誤導行為的,支持購房人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對拒不整改或無法消除影響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處罰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采取限制違法項目開發單位參與土地招標、拍賣,金融機構不對其發放新貸款等措施。完成清理整頓的項目,實行“名單制”后續管理。同時,按照《意見》要求,上海將加強對商業辦公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公寓式辦公項目將不再審批,商業辦公類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混淆房屋使用性質的內容。對部分符合規劃條件、區域功能定位、產城融合等要求的商業辦公用地或項目,在滿足環保、安全等前提下,可參照上海城市更新等相關規定,按照規劃程序予以調整,用于建設租賃住房。
記者了解到,在《意見》出臺之前,上海閔行、嘉定兩區已先行啟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應勇表示,上海將繼續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牢固確立“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綜合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外,上海市將進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保障房和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大對各類人才住房的保障力度。據了解,上海市政府已經決定新增5萬套各類保障性住房,完成48萬平方米中心城區二級舊里以下房屋的改造,完成4.4萬平方米郊區城鎮的舊區改造,實施300萬平方米老舊住房綜合改造。
(責任編輯 :支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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