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控煙令”別再“雷聲大雨點小”
從本月開始,又一個中國城市加入嚴格控煙“陣營”——11月1日,《西安市控制吸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全面禁煙。近年來,我國城市控煙立法步伐加快,多地陸續修訂或出臺控煙政策,限制公共場所等區域的吸煙行為。盡管在立法層面舉措不斷升級,但在實施過程中,城市的“煙火”依然難以完全熄滅。(見11月6日 《人民日報》)
煙草對身體健康的危害已眾所周知,在特定的公共空間實行控煙、禁煙也已得到越來越多人的理解和支持。但在傳統“煙草文化”濃厚的現實社會中,很多人認為吸煙既是微不足道的個人習慣,又關系到所謂的面子尊嚴,在勸阻方式上稍有疏忽就可能釀成矛盾沖突。由于監管層面處于“九龍治水”狀態,很多時候工作人員僅有管理權勸阻,卻沒有執法權處罰,一些部門控煙積極性不高,甚至“睜只眼閉只眼”。
應當說,無論是最近西安市出臺的“最嚴控煙令”,還是以往其他城市推出的控煙措施,在制度設計上都十分剛性,但落實執行上卻并不理想,幾年來執法部門對禁煙區吸煙者開出的罰單寥寥就是最好的證明。
制度的成效在于落實執行,尤其是對于控煙這一問題,無論制度條款上如何“最嚴”,一旦落實執行不了,不僅損害了制度本身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也讓公眾對政府禁煙的誠意產生懷疑。制度應當在社會管理實踐中成為不能觸碰的“高壓線”。一些餐館、娛樂場所甚至機關事業單位等本該禁煙的區域之所以禁而不止,甚至故意留口子,關鍵在于處罰不嚴,制度落實不力。
如今,許多城市在控煙問題上,幾乎不同程度地存在“雷聲大雨點小”的問題,控煙、禁煙令一地比一地嚴,聯合的部門一地比一地多,但最終取得的成效總是不太理想。
相比起社會其他方面的治理,控煙確實存在涉及面廣、衛生健康觀念差異和戒除煙癮難等諸多難題,而且煙草生產、銷售、消費具有合法性,因而控煙治理著實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盡管如此,控煙、禁煙也是大勢所趨,是利國利民的健康大計。唯有狠抓現行控煙令的落實執行,方能收到預期成效,否則,再嚴格完善的制度規章,也只能徒具觀賞效果。(朱永華)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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