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 題:不文明養犬讓寵物背惡名 治理既靠規范也靠自覺
新華社記者朱翃 林浩 許舜達
寵物狗隨地大小便污染環境,遛狗不牽狗繩驚嚇到老人小孩,大型犬、烈性犬在居民家中隨意豢養……近段時間以來,不文明養犬行為常常見諸媒體。記者近日在上海、浙江、江西采訪時了解到,治理不文明養犬,一方面要讓養犬的管理規定落到實處,保護合法合規養犬,對不文明養犬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另一方面,要通過養犬培訓、定期督查、加大宣傳等多種途徑,督促犬主人自覺遵守文明養犬規定。
上海早在2011年5月15日就開始實施《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養犬人的行為規范和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求養犬人對犬齡滿3個月的犬只辦理養犬登記和年檢。但實際中,登記和年檢的數字遠小于實際數量。上海公安部門今年1至9月收到的10639個涉犬投訴中,有3160件是舉報無證犬只。而浦東新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11年至2017年,全區犬只免疫辦證率在50%左右,農村地區犬主相比城區犬主更不愿意主動接受犬只免疫登記。
而在實際管理中,管理條例滯后、落實難、執行難問題也不少。記者登錄了名為“上海市養犬信息管理系統”的網站,信息還停留在2011年,且點擊進去后無法顯示與標題一致的有效信息。記者在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網通辦”等官方渠道搜索,都只有籠統的通知和辦事工單,相關“一門式辦理點”因各區情況不同,并沒有公布具體位置。
一名基層干部告訴記者,養犬問題涉及衛生、農委、公安、城管、工商、街道等多個部門,有的部門只有單一執法權,有的還沒有,“如果不是搞聯合執法,單靠一個部門根本搞不起來;如果聯合執法,難免是運動式的,各部門難以協調形成日常工作流程。”
杭州市犬業管理協會理事長、國家執業獸醫張旭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養犬管理條例的滯后、禁養犬清單的滯后、養犬人缺乏基本素養和行為的培訓培養,這些方面的缺失,政府相關部門還需要多加努力,“規定不僅應當周到細致,還應該及時更新,更重要的是要有可操作性,形成常態化的管理方式。運動式的清理只會激化矛盾,引發回潮。”
一方面,養犬規定、規范不到位,難以落實,放縱了不文明養犬行為的滋生和蔓延;另一方面,犬主人的不自覺、素質低下,同樣造成了不文明養犬行為,讓無辜的寵物狗背上“惡名”。
“我自己雖然不養寵物犬,但還是很喜歡狗狗的,也特別理解一些中老年人養犬陪伴的需求。”上海市民齊苗苗告訴記者,“但是有些犬主人的不文明行為實在讓人替他們感到羞愧,比如在小區里遛狗不牽狗繩,讓很多老人小孩擔驚受怕;狗隨地大小便也放任不處理,引發很多矛盾。”齊女士的表述是上海市民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反感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今年上海市公安部門收到的10639個投訴工單,占所有工單的4.7%,其中狗吠擾民、不牽狗繩等不文明行為有1790件,占16.8%,比往年有所增加。在上海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平臺,類似擾民投訴比比皆是。
這種情況不僅在上海層出不窮,浙江、江西等地同樣也不少。杭州城管方面表示,截至目前,今年杭州市城管執法部門處理涉犬案件8066起,其中不文明養犬行為399起,罰款25萬余元,不文明養犬行為罰款8萬余元。
南昌市小金臺社區居民周楠森曾養過多年的小型犬,他認為養犬人在飼養動物的同時,應該具有一定的社會公德心,要特別注意犬吠、異味等問題給他人造成的困擾,且應飼養更安全一點的小型犬。“狗主人應該自律,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不快樂甚至恐懼之上,應多體諒他人的感受。”周楠森表示。
江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鄧虹表示,在明確各管理部門職責之后,應切實落實好管理工作,加強管理力度,同時要加強約束及懲罰力度。
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程學林建議,治理不文明養犬需要“軟、硬”雙管齊下:硬的方面是指相關法規的落實和執行,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堅決打擊;軟的方面則是加大文明養犬的宣傳和引導,在全社會形成文明養犬的氛圍和風氣。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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