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代麗麗)企業新招用員工,可以申請適應性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500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印發《關于支持企業開展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工作的通知》,并計劃于12月2日啟動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申報工作。
此次培訓的補貼范圍,是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的北京地區各類企業。企業新招用技能類崗位職工,依法簽訂12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開展以技能提升為主的崗位適應性培訓,即可申請補貼。申請時,新招用的人員須在本企業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并且仍在本企業工作。
培訓補貼標準全市統一,培訓不低于40課時的企業,本市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不得與其他企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政策同時享受。而且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12個月內,新招用人員只能享受一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
培訓內容,由企業根據就業崗位技能需求和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自主確定。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可自行開展培訓,也可委托各類院校、具備相應辦學許可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委托培訓的須簽訂培訓協議。
自今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即可申請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申領程序包括網上申請受理、審核公示、監督檢查三個階段。
企業可通過互聯網(憑企業“一證通”)登錄市人力社保局官網,進入“企業新招用人員崗位適應性培訓補貼”模塊,按照系統提示要求填寫并上傳企業和培訓的相關材料。
(責任編輯 :韓璐)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