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0月3日電(記者王成)記者從福建省公安廳獲悉,今年以來,福建各地在城市住宅小區、公園、景點和校園等停車需求較大的區域周邊,新增3萬余個路內全時段、限時段以及臨時停車泊位,緩解機動車停車難題。
隨著城市發展擴容,機動車停車泊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市民對“停車難、抓拍多、罰單多”問題反映強烈。對此,福建省公安機關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契機,進行“點題整治”,施劃3萬余個停車泊位,撤換3000余個禁停標志標線,有效增加城市停車泊位供給。一方面,根據道路實際條件規范施劃多類型停車泊位,做到“能設即設”,通過配套設置標志標線,準確傳遞允許停車的位置、時間以及具體停放要求;另一方面,根據數據分析結果、停車供給需求變化等情況,合理撤換禁停標志標線,最大限度滿足群眾臨時停車需求。
與此同時,公安機關采取柔性執法,出臺“輕微違法不予處罰”“首次違法書面警告”等舉措,對校園附近、交通樞紐周邊的臨時、短時上下車,住宅小區周邊夜晚停車但未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原則上不認定為違法停車,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