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實施意見提出,要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拉開不同等級醫院價格差距,拉開省、市、縣醫院價格差距,拉開不同難易程度的診療項目價格差距,拉開不同專業技術職稱醫生的診療價格差距,引導患者合理分流。公立醫院藥品按實際采購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中藥飲片除外),因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政府補償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過醫院加強核算、節約成本解決。
重點提高診察費、手術費、護理費、床位費、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價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檢驗價格。公立醫院由政府投資購置的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后的成本制定檢查價格;對符合規劃及相關政策規定的貸款或集資購置的大型設備,由政府按扣除折舊后的價格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檢查價格。
放開知名專家診察費和康復、種植、生殖、中醫、眼科、精神衛生等130項醫療服務價格,提高診察費、手術費、護理費、床位費、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價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檢驗價格……昨天,省物價局在官方網站發布了由省物價、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委四部門出臺的 《關于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將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2017年初步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放開醫療服務價格,探索建立醫保基金支付外的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服務價格分類管理
按照體現公益性和保基本的要求,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非基本醫療服務和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
改革醫療服務價格上限管理規定,允許醫療機構在政府規定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內上下浮動,其中手術費可以基準價格為基礎上下浮動10%,其他醫療服務項目的浮動幅度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公布后實行。
改進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減化審核程序,鼓勵研發創新,促進醫療新技術及時進入臨床使用。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審核立項后,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試行價格。試行期滿后,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項目,由物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布指導價格;未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實行市場調節價。
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管理權限下放一級,由省、市兩級管理改為省、市、縣三級,擴大縣級定價權限,激發縣級公立醫院活力。
放開130項醫療服務價格
昨天,省物價局、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放開知名專家診察費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放開知名專家診察費和康復、種植、生殖、中醫、眼科、精神衛生等130項醫療服務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通知中明確,醫保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支付標準。省衛生行政部門將會同物價、人社部門制定知名專家相關管理辦法,明確知名專家的資格條件、遴選程序、診療規范以及準入退出機制等。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將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服務規范等內容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方便病人自主選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我市2014年試行“百元專家號”
記者采訪了解到,我市從2014年9月15日起試行了公立醫療機構知名專家門診診察費收費標準,規定我市知名專家門診診察費(含掛號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次100元。每位專家每周開展知名專家門診服務時間不超過2次,每次半天,每次不超過15個號,并保證診察過程的完整,提出治療方案。試行范圍為青島大學附屬醫院、青島山大齊魯醫院、青島眼科醫院、青島市市立醫院、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青島市婦女兒童醫院。
當時也同時規定了知名專家的范圍是具有20年以上工作經驗,同時具備“泰山學者”及海外特聘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被國家或省政府授予“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山東省拔尖人才、青島市拔尖人才、經國家或省審定的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山東省名中醫藥專家、青島市中醫藥名家、經國家審定的優秀中醫藥臨床研修人才共9項條件之一者。
市物價局去年9月30日發布通知,我市公立醫療機構知名專家門診診察費試行期已滿,決定暫繼續執行,待新政策出臺后再做廢止。市物價局當時在通知中明確,國家、省關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相繼出臺,根據我國、省的統一部署,我市將適時出臺相關規定。(記者 孫啟孟)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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