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委積極采取措施,狠抓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省紀委突出“問責年”特點,劃出責任追究“清單”。實行“一案雙查”,對履責不到位、本地區本單位發生嚴重頂風違紀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在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
2015年8月,一則關于溫州甌海區體育中心主任違規喝酒吃飯唱歌的帖子,引爆網絡。省紀委和溫州市紀委迅速介入,督促甌海區嚴查。經查,甌海區體育事業發展局辦公室主任、區體育中心主任鄭元波頂風違紀,操辦子女周歲酒宴、違規收取下屬禮金,并參與由下屬安排并支付費用的娛樂消費活動。甌海區紀委監察局給予鄭元波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撤職處分。
事情到這里并沒有結束,甌海區在查處違紀人員的同時,對此案嚴格實行了“一案雙查”,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局黨組書記,兩名局黨組成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諸暨市法院先后有3名中層領導干部因收受賄賂等被查處,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也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去年一年,浙江省紀委對12起實行“一案雙查”追究領導責任的典型案例進行了集中公開通報。
浙江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強化督促指導,不斷健全黨委主抓直管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機制。省委書記夏寶龍示范引領,堅持做到“四個親自”。省委常委和副省長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省紀委督促各地各單位逐級建立責任清單,使責任內容細化、具體化,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各級黨委牢牢牽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打好“組合拳”,切實擔當起從嚴治黨領導者、執行者和推動者的角色,做到“既掛帥又出征”,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
全面實行責任約談提醒制度,對反映領導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由各級黨委(黨組)負責同志進行約談提醒并簽字背書。建立責任落實情況約談制度,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每次下基層,不僅約談市、縣黨委書記、紀委書記,也約談人大、政府、政協黨組書記。通過“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的方式,達到“紅紅臉、出出汗”的目的。
過去,曾有不少人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是紀委的事,跟黨委沒有關系。這樣的意識偏差,也導致一些地方和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2015年3月,杭州電大黨委書記傅勤在參加市紀委舉行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匯報會后說:“最大的變化是思想認識上的變化。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原來理解是‘紀委的活兒,或者說是支持紀委工作’。現在很明確,這就是我‘分內’的事!”
不采華名,不興偽事。當前,浙江各地掀起的領導責任追究浪潮,傳遞出一個明確信號:黨要管黨不是一句口號,從嚴治黨不是一種姿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就是要負起主體責任,紀委更要自覺擔負起監督責任。(記者 顏新文)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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