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石家莊1月12日電 記者周宵鵬 記者今天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15年,京津冀3地高級人民法院建立執行聯動工作機制,全年協作執行案件934件,執行標的額8.10億元。
據了解,京津冀3地高院執行聯動協作機制明確,包括委托調查(查詢)、查封(凍結)、扣劃存款、登記型財產過戶等法律文書的送達以及拘留等強制措施作為3地法院協作執行事項,執行法院均可委托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或被執行人住所地法院辦理,正式推動實現3地辦案的“同城效應”。河北環京津部分中基層法院積極與京津有關法院對接,廊坊11個基層法院與京津8個基層法院于去年年底共同簽署《北京、天津、河北(廊坊)19家毗鄰法院執行事項委托及異地執行協助運行及操作細則》,相關法院執行局據此建立并規范執行工作聯動機制,逐步向執行辦案“同城化”邁進。
(責任編輯 :葉瑋)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