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州市涉及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交通事故不減反增,過去五年全市“五類車”道路交通事故高達8170宗,死亡2345人。昨日,備受關注的《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交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審議。條例擬針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創設“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營運”等管理制度,同時加大處罰“五類車”違法行為,最高可罰萬元。
文/廣州日報記者盧文潔、林霞虹、李棟 通訊員交宣
“五類車”五年致死2345人
廣州法制辦主任邢翔作《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她指出,近年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數量呈快速增長態勢,2011年~2015年,廣州共查扣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約159.9萬輛,其中摩托車820774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19586輛,人力三輪車72642輛,電動自行車681124輛。
2011年~2015年,全市發生的“五類車”道路交通事故高達8170宗,死亡2345人,受傷10098人。正因為涉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違法現象仍然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制定專門的地方性法規,解決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考慮到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要,《條例(草案)》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設專章進行規定,設立了統一車型制度和一人一車制度。
有人疑問,禁止電動車后送快遞、送餐等配送服務怎么辦?對此條例草案第二十七條第四款擬規定,“郵政、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在規定區域內從事社區配送服務??爝f專用電動三輪車實行規定區域范圍、規定行駛線路、規定上路時間、統一車身標識、安裝GPS等監控設備、配額備案管理等手段?!?/p>
開罰:非法運營最高可罰萬元
非機動車和摩托車上路難以禁止,違法成本低也是重要原因?,F有法律法規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最高僅處50元罰款,不能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為此,《條例(草案)》提出采取信用管理手段。當中規定,“市交通行政管理、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將從事非法拼改裝、非法銷售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利用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從事非法客貨運等違法行為人的身份信息和相關處罰信息納入廣州市有關信用信息系統”。
非法運營也要受重罰,最高可罰萬元?!稐l例(草案)》擬規定,“對利用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或者貨運活動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具有多次非法營運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沒收非法營運的車輛”。
聲音:禁了實體店,網上禁不禁?
在審議時,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史琨提出,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實體店銷售電動自行車進行限制,但在網絡這么發達的情況下,網上銷售怎么管制?
列席的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回應,“五類車”事故高發的區域,公安執法收繳的違法車輛多,然而實體店銷售量也更多,整治和銷售“兩旺”,群眾意見非常大,執法者非常被動,為此推出禁行區域內實體店禁售的規定。對實體店的禁售,是政府對“五類車”的制裁,也提高了違法成本。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在審議時強調,不能把殘疾人車輛單純視為“五類車”去限制,應要維護殘疾人合法正當的權益。
完全禁行車輛
1.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含本市號牌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2.未在本市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摩托車;
3.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和摩托車;
4.畜力車;
5.獨輪自行車、二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以及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滑行車;
6.本市禁止上道路行駛的其他非機動車。
特定區域禁行規定
除專業批發市場范圍內運貨需要以及市政、環衛等單位作業需要外,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以及白云區、黃埔區行政街轄區內禁止人力三輪車行駛。
廣州大學城以及下列區域(含所指路段)范圍內禁止摩托車行駛:
1.東至黃埔區與增城區交界處;南至海珠區、黃埔區與番禺區交界處;西至荔灣區、白云區與佛山市交界處;北至北環高速公路(沙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環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黃石西路、黃石東路、白云大道(黃石東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寶路、沙太路(同寶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廣汕路(天源路路口至開創大道路口)、開創大道(廣汕公路至廣深高速公路路口)、廣深高速公路(開創大道以東)。
2.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區域或者路段。
“五禁”詳解
禁售:目前全市銷售電動車的商家有800多家,賣出的電動車八成以上都被違法改裝,而今后這些銷售行為將被禁止。條例明確,“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實體經營店鋪銷售電動自行車,本市禁止摩托車行駛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實體經營店鋪銷售摩托車。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以及白云區、黃埔區行政街轄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實體經營店鋪銷售人力三輪車?!?/p>
禁油:擬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懸掛號牌和懸掛外地號牌的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禁止上路的車輛供油,市內摩托車限行范圍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車供油,切斷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油源,迫使車主放棄上路行駛。
禁行:擬規定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在本市特定區域內禁止上道路行駛,在可以通行的道路上依照規則行駛。
禁停:擬規定在廣州禁止非機動車或者摩托車上道路行駛區域內的公共停車場禁止停放非機動車、摩托車,清除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滋生土壤。
禁營運:禁止利用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從事非法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