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剛被放生就被捉了;魚,正想放生卻被禁了……放生的人并沒有收手,而是變換地點,變更時間,轉戰其他戰場。關于放生,有人放,有人捉,還有人禁,捉放之間,當事各方如何“吐槽”?這是一場典型的人與自然的捉放“槽”。
剛被放生就被捉了—
有人以捉“放生魚”為職業,有時候一天能“掙”好幾千元
每年的3、4月份,是放生魚類的季節。在黃河邊,一旦有人放生,幾乎就會上演一出捉放“槽”,有人在水邊虔誠地念經放生,有人在河堤上手持漁網虎視眈眈。和黃河打交道已經38年的李學廣見識過很多這樣的場面。
3月底的一天,記者來到黃河濼口浮橋附近的一條船上。船員李學廣告訴記者,剛才有人在下游放生,幾個專門捉“放生魚”的人蜂擁而去,撈走了不少魚。記者看到,黃河邊有幾個人手拿漁網閑逛著,但他們并不下河,他們在等待放生魚。
李學廣表示,大概15年前就有很多人開始放生了。那個時候放生,沒有人捉魚。近幾年,捉魚的多了,放魚的人就開始和捉魚的斗智斗勇。現在有人甚至以捉“放生魚”為職業,曾有4個人將一天逮的“放生魚”拿去賣掉,“掙”了1萬多元,平均一個人到手兩三千元。
放生組織者侯女士告訴記者,每次放生,她都要絞盡腦汁尋找隱蔽的地點,生怕魚被人捉走。
為了確保放生的魚不被捉走,有人租船跑到黃河中間去放。
正想放生卻被禁了——
大明湖已禁止放生,小清河也不適宜放生
記者曾在大明湖新區看到,一些水域里漂浮著死魚和死龜,對環境造成破壞,游客也感覺大煞風景。據了解,這些魚并不是景區養的,而是放生者偷偷跑來放生的,結果水土不服,死掉了。
今年春節之后,大明湖景區開始禁止放生,并將“禁止放生”寫進景區的管理規定。今年2月28日,十幾位老年人攜帶100公斤鯉魚,來到大明湖新區的灰山亭準備放生,被巡邏人員制止。
放生是個技術活,不是放進水里就萬事大吉。據悉,臥虎山水庫、錦繡川水庫、興隆水庫、漿水泉水庫和龍泉湖水庫等地都不建議市民到此放生。歷陽湖儲存的是大明湖棄水,也不適宜魚類生存。小清河也不適宜放生。
李學廣告訴記者,黃河雖然適宜放生,但也要注意時間和魚的品種。每年3、4月份還行,這個時候黃河水比較清澈。另外,黃河調水調沙的時候,千萬不要放生,那個時候水很渾濁,放進去基本上都會死。“從市場上買的那種被充過氧的魚,成活率不高。龜的成活率高,但不要放巴西龜和鱷魚龜。”
放生的地點選擇——
對的時間,對的地點,和對的人,做一件對的事
提起在小清河放生和往大明湖放生,有著10年以上放生經歷的徐先生、崔先生、見先生等人竟嗤之以鼻。“小清河剛治理好的那段時間還行,水很清澈,環境很美,放生的魚能活。但如今水質又變差了,已不適合放生。大明湖的水流動性差,也不是放生的理想地點。我放生十幾年了,從來不到這里放生。”
崔先生放生不但講究地點,還講究時間。“一年四季,不是什么時候都可以放生的,就跟植樹一樣,你大夏天植樹,不是讓樹干死嗎?放生,一般不要在發大水的時候放,因為泥沙被攪動,水渾濁不堪,魚會被嗆死。另外,一般在3、4月份放生,這個時候是魚排卵的季節,放生一條母魚,等于救活上萬條小魚。”
“放生的人也要自覺遵守放生地的各種規章制度,要尊重當地習俗和習慣,不能蠻橫放生,要禮貌放生。”見先生也有獨到的見解。
徐先生補充道:“放生有一個前提,不能破壞生態平衡。比如鱷魚龜,就不能放,不然這鱷魚龜就成了殺手,會殺掉更多的魚。”也就是說,真正的放生,是要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和對的人做一件對的事。
放生的機緣選擇——
巧遇比“刻意為之”更有意義
張先生是濟南一街道辦事處的公務員,放生對他來說,是一件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四五年前的一天,他走在一條林蔭道上,看見一個農民打扮的男子,用一個網兜提著兩只野生烏龜自遠處走來。烏龜渾身是泥,在網兜里掙扎。他突然覺得這兩只烏龜很可憐,便將對方攔住,花80元錢買下烏龜,隨后把烏龜護送到河里。從那以后,只要在路上偶遇到這種野生動物被逮住了,張先生就會傾其所有買下,給野生動物一條生路。他說,他不會刻意去放生,他講究機緣。
認為巧遇比特意為之更有意義的還有放生人徐先生。“隨遇而安,說明你和被放生的魚有緣。而且我認為,放生最好放那些有靈性的,不能啥都亂放。”
關于魚類的靈性,崔先生說起自身遇到的一個故事。今年農歷二月初二,他遇到有人在路邊兜售兩條野生的黃河鯉魚,于是買下,帶到黃河邊放生。“我親眼看到,其中一條鯉魚在游走之前,翹起尾巴,向我搖晃著,就像招手一樣。打完招呼,這條魚才消失在水中。”
放生的內心選擇——
有信佛的,有祈福的,有還愿的,有保護自然的
李學廣告訴記者,放生的人各有各的訴求,有人是信佛,有人是祈福,有人是還愿,還有一些人是想保護大自然。“孩子考上大學了,家里生了男孩了,也跑到黃河邊來放生。”
放生者崔先生則將放生的意義提高到一個修身養性的高度。人生要追求三種“凈”界,那就是內心安靜、周遭清凈和做事干凈。每次放生時,他都默默地警醒自己,做一個愛護自然、熱愛社會的人。
關于放生,那些專門捉“放生魚”的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一個在黃河邊“守株待兔”等待他人前來放生的捉魚男子表示,他也曾內心掙扎過,感覺別人放生的魚轉眼又被自己捉走了有些不妥,但后來他就慢慢說服了自己,反正他們放生的魚大量大量地死去,放生等于殺生,將其撈起來,也沒給魚增加多少痛苦吧。
對于捉魚人的這種想法,放生者徐先生也曾有所反思。“為什么我們放他們捉?很可能就是有些人胡亂放生,不注意時間、地點和魚的品種的選擇,導致大量的魚死掉了,他們覺得不撈白不撈。如果我們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和對的人一起來放生,相信捉魚的人會越來越少。”
如何放生?農業部曾針對水生物增殖放流下發規定,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等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物進行增殖放流。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應當依法經檢驗檢疫合格,確保健康無病害、無禁用藥物殘留。放流的水生物可送到漁業部門檢疫,檢疫不收取費用。每年的6月6日“全國增殖放流日”,海洋、漁業等部門都會組織增殖放流活動,市民可以參與。
由此可見,禁的不是放生,而是禁止胡亂放生,以免破壞水源和大自然。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放生“適宜”當地水域的水生物,是對大自然的保護和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