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實施新一輪東北振興戰略加快推動東北地區經濟企穩向好若干重要舉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深入推進實施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部署,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標本兼治、分類施策的原則,實施若干重要舉措,推動東北地區經濟企穩向好。
《意見》共計四大方面14項具體舉措,重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有明確部署的重點任務,提出了一批近期可操作可實施,對推動東北地區經濟企穩向好意義重大的政策舉措。第一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激發內在活力。主要包括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等。第二方面是推進創新轉型、培育發展動力。主要包括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資源枯竭產業衰退地區轉型、大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強創新載體和平臺建設、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等。第三方面是擴大開放合作、轉變觀念理念。主要包括打造重點開發開放平臺、開展對口合作與系統培訓等。第四方面是加強組織協調。主要包括強化地方主體責任、加大財政金融投資支持力度、加強政策宣傳、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等。
《意見》提出,2016年底前出臺深化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工作方案,選擇部分中央企業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引導中央企業加大與地方合作力度,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專家分析稱,提到東北振興中的制度改革,國企改革是繞不開的話題。此前出臺的《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已經初步對東北地區的國企改革進行了工作安排,其中就包括制定和組織實施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方案。
記者了解到,在此輪國企改革之中,力求解決廠辦大集體、企業辦社會等歷史遺留問題。同時,有關方面還將推動駐東北央企與地方協同發展,以及支持東北地區部分城市開展民營經濟發展改革試點。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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