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門頭溝法院發出全市首張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引發輿論關注。有律師表示,這反映出當前人們在遇到婚姻問題時,越來越多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而不是采用暴力等非理性手段,折射出人們法制觀念的轉變。

資料圖:2016年3月1日,市民在廣西南寧市民族廣場觀看反家暴資料。 中新社記者 胡雁 攝
北京首發男性“保護令”
今年3月1日“上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注意到,反家暴法實施后,各地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很快發出,不過申請人多為女性。諸如在北京,反家暴法實施首日,年過六旬的房山區某村村民谷女士便通過申請獲得了北京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
時隔9個月,北京此次發出了首張男性“保護令”。據媒體報道,家住門頭溝的張先生稱,婚后夫妻雙方多次發生爭吵并被妻子李女士家暴,所以來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日前,門頭溝法院發出保護令,要求李女士停止家暴并且不再騷擾張先生,如李女士不遵守保護令,情節嚴重可追究刑事責任。
據報道,張先生是北京某公司的工程師,妻子李女士是護士,兩人于2014年5月20日登記結婚,2016年生育一女。此前,張先生曾因與妻子爭吵并遭多次家暴。其中,有次遭家暴后,張先生到醫院后診斷為多發傷(同一致傷因素同時或相繼造成一個以上部位的嚴重創傷),多處軟組織損傷。

資料圖:2016年3月8日,安徽合肥新華社區志愿者夏一瓊(右)向市民普及反家暴相關法律知識。鐘欣 攝
還有哪些地方簽發了男性“保護令”?
在現實生活中,男性遭家暴的情況雖不常見,但確實存在。以四川為例,相關數據顯示,2015年,四川全省婦聯系統接到的家庭暴力信訪量為1845件,其中約有2%的家暴受害者為男性。
其實,在北京首發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之前,今年8月底,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發出了該省首張男性“保護令”。
據報道,家暴受害者姜某因不堪忍受妻子鄭某的家暴,于8月30日向界首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并提交了病例、傷情照片、多次報警記錄等證據材料。該院家事少年審判庭立即對相關證據進行了查證,認定家暴事實存在。
而在反家暴法正式實施前,作為試點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基層人民法院——湖南長沙岳麓區人民法院和廣東珠海香洲法院也分別在2010年6月、2011年7月發出了所屬省份首張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
男性申請“保護令”,不夠男人?
在傳統觀念中,女性往往是家暴的受害者,然而,隨著社會變遷,男性遭家暴的情形也頻頻見諸報端。不過,現實中,男性遭家暴的現象容易被忽視,許多男性怕有損面子而不愿聲張,因此,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男性家暴受害者較為少見。
對此,一些網友持圍觀心態,認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男性“不夠男人”,但也有人樂觀其成,認為這將激勵更多男性反家暴。
此外,也有評論分析,遭家暴男性申請“保護令”不僅折射出婚姻關系、性別關系的變化,也透視出公私觀念、法制意識的轉變。
律師張新年在接受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采訪時分析,從男性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可看出,家庭瑣事引發爭執后,人們越來越多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而不是采用暴力等非理性手段,折射出人們法制觀念的轉變。

資料圖:河北衡水中級法院干警走上街頭,用多種形式宣傳反家暴。張婧 攝
人身安全保護令到底有啥用?
近年來,家庭暴力已成公眾普遍關注的話題。此前,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中國2.7億個家庭中,大約有30%存在家庭暴力。
對此,張新年認為,反家暴法的正式實施,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該法律對所有家庭成員都一視同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那么,人身安全保護令到底有何作用呢?上述反家暴法規定: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發出的“保護令”有效期多長?該法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違反“保護令”有何處罰?該法明確,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呂春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