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可提現了!8月1日起,廣州醫保新就醫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記者從廣州市醫保局獲悉,《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就醫及個人賬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異地就醫、市外轉診、醫保個賬支取等方面均有所變化。對于市民最為關心的醫保資金提現問題,市醫保局回應,醫保個人賬戶并非任意支取,須符合四種情形。
金羊網記者 周聰 通訊員 戴雨
精簡異地就醫材料
市醫保局介紹,與之前相比,《辦法》對多項醫保經辦事項所需材料進行了精簡優化。以異地就醫為例,參保人在辦理異地就醫時,無需再提供參保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異地就醫申報名冊》等材料。具體可登錄廣州醫保網-辦事指南查詢最新辦事指引。
同時,異地就醫的辦理程序也簡化了不少,廣州市參保人在選定異地定點醫療機構時,如所選醫療機構為異地聯網指定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到廣州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確認手續,無需再到異地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蓋章確認。
《辦法》還增加了廣州周邊居住的參保人的異地就醫情形,在職人員因居住在佛山、肇慶、清遠、東莞、中山、惠州、韶關等廣州周邊地區,可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手續。
市外轉診申請更嚴格
《辦法》對多項醫保就醫管理進行了規范,主要集中在對市外轉診的規范上,市外轉診的申請將更加嚴格。
根據規定,因廣州市定點醫療機構不具備相關疾病診療條件或未開展相關診療項目等原因,參保人員需轉統籌區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必須經本市兩家三級甲等定點醫療機構相關專科專家均建議轉診異地同一家三級綜合或專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方可辦理。這較以往更加嚴格。
市醫保局表示,這一規定并非為難參保人,而是鑒于廣州本身醫療資源豐富,大部分疾病廣州均可治療,所以,希望對市外轉診行為進一步規范,更好保障醫保基金安全。
個賬支取須符合四種情形
對于不少市民關心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支取問題,市醫保局表示,參加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其醫保卡(社保卡)中建有醫保個人賬戶,但在其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資金是不可隨意支取或挪作他用的,本金和利息可結轉使用和繼承。
市醫保局強調,醫保個人賬戶支取必須符合以下四種特殊情形:一是已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確認手續或者在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參保人,可憑相關資料辦理個人賬戶支取手續;二是參保人死亡后,其繼承人可憑相關資料按規定辦理個人賬戶支取手續;三是退休前出境定居或者屬于外國人辦理退休前離境回國的參保人,在按規定辦理減員及停保手續后,可憑相關資料辦理個人賬戶支取手續;四是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的人員,轉移社會醫療保險關系時,個人賬戶余額原則上通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如接收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明確不接收個人賬戶余額或者未提供個人賬戶余額接收賬戶信息的,可憑相關資料辦理個人賬戶支取手續。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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