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人才,沈陽市再出新規。以往沈陽市人才落戶政策僅對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實行先落戶后就業,對往屆畢業生和本科以下應屆畢業生,均要求就業后方可落戶。此次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中專以上學歷人才均實行“先落戶后就業”,將人才落戶與就業脫鉤,真正實現“零門檻”落戶。
中共沈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書記王義東4月22日在市政府新聞辦發布會上表示,2017年8月出臺的《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被社會稱為沈陽市“人才新政24條”,此后全市人才工作呈現良好局面。然而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發現人才新政在普通人才落戶、大學生求職住宿、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等方面還存在需要進一步改進提升的地方,為此日前正式出臺了《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補充意見》。
王義東稱此次人才新規在多個方面“大膽突破”。《補充意見》放寬了享受房租補貼受益群體范圍,引進的無房技能人才也可享受房租補貼。同時,對高技術企業新引進的成熟實用人才,也納入購房租房補貼范圍。
提高了各類人才房租補貼標準,從原來的每年0.96萬元、0.48萬元、0.24萬元,提高到每年1.5萬元、1.02萬元、0.6萬元。
為進一步方便外地畢業生來求職面試,沈陽開設“人才驛站”,向應屆和往屆畢業生提供10天內免費入住服務。(沈殿成)
(責任編輯 :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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