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8月9日訊(記者 韓璐) 昨日,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表明鼓勵分時租賃即“共享汽車”的發展。
對于汽車共享業態,《指導意見》評價其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有助于減少個人購車意愿,一定程度上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以及對道路和停車資源的占用。至此,存在感和發展速度遠不如共享單車,但仍雨后春筍般正興起的“共享汽車”,終于得到了政策層面的首肯。
牌照和停車位資源稀缺是所有一線城市共同面臨的問題,于是做汽車“分時租賃”的企業應運而生。五月底,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聯合北京TOGO途歌等共享汽車的企業代表,在北京發布了《中國一線城市共享汽車出行分析報告》。
該報告稱,截至目前,我國私人汽車駕照擁有量目前已經突破3億張,而私家車的擁有量還不到1億輛:有駕照而無車可開的汽車愛好者越來越多。其中僅北京市,目前排隊搖號等待汽車購買牌照的人數已經超過一百萬人。與此同時,截止2016年底,我國一線城市的停車位缺口高達5564萬,城市停車難問題越來越突出。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交通運輸部門科學確定“共享汽車”發展定位,還要求經營者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并鼓勵城市商業中心、政務中心、大型居民區、交通樞紐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提供便利。《指導意見》特別強調,鼓勵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并按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關政策在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和建設方面給予扶持。
相對于同樣新興的“共享電單車”,官方對“共享汽車”的態度可謂截然不同——據中國經濟網此前的報道,一周前,交通運輸部剛剛聯合10部門出臺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稿,其中明確指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視員李江平表示,這樣規定主要考慮以下因素:電單車普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要求、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火災安全隱患突出、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電池污染問題嚴重等。
(責任編輯 :王璐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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