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趙健
生理期被痛經折磨,請不請假?日前,安徽通過《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3月起施行后,女職工可以憑合法醫療機構或醫院出具的證明,申請休假1至2天。其實,2009年出臺的《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就已有“痛經假”的規定。然而,不少女性職工不知道有痛經假或是不敢請假,強忍身體不適上班。
25歲的謝文(化名)告訴記者,她曾因痛經暈倒在拜訪客戶的路上,有時痛到哭也忍著把事情做完,從未因此請過假,但因為痛經一年她換了兩份工作。
女職員因痛經一年換兩份工作
25歲的謝文目前在中南路一家會計事務所上班。她痛經的毛病大一的時候就有了,往后越來越嚴重,現在她即便不喝冷飲,每月生理期還是痛得有氣無力,甚至會暈倒,實在扛不住時只有吃止疼藥。
2014年剛畢業時,她從事銷售工作,常需外出拜訪客戶。有次下大雨,她要從光谷到后湖拜訪客戶,地鐵轉公交再走路,大雨把鞋子、褲子都打濕了,秋風一吹渾身發冷,痛經也加劇了。下午在返回的地鐵上,她疼得站都站不住,一下車就暈倒在站臺上,好在有工作人員給她喝了熱糖水。當時她手頭還有工作沒做完,只能強忍著回到公司繼續工作,難受得眼淚直掉,她還是偷偷抹完淚堅持做完了。“當時業績壓力很大,大家都很拼,哪里敢請假。而且又是男領導,這就更難說出口了,只有忍了。”
時間久了,謝文再也挺不住了,后來又好幾次因為痛經堅持工作,差點暈倒在路上。她不得不選擇換份工作,第二份工作是銀行電話客服,室內辦公的確好多了。但有時痛經痛到說話都說不清,根本沒辦法完成客服工作。然而公司崗位對在崗人數要求很嚴格,要請假必須提前找人頂班,她找同事頂了好幾次,但總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一年之內她只得又換了份工作。
中心醫院:一個季度開不出10張痛經假條
痛經痛到暈厥,被同事送至醫院,才開了痛經假條。記者昨從武漢市中心醫院了解到,因嚴重痛經而影響學習和工作的人確實有,但很多人不愿意開痛經假,一個季度也不到10人。
24歲的李珮(化名)剛參加工作不久,每個月的例假就是她的“惡夢”,因為痛得想死。學生時代,母親跟老師請假,她每個月都要休息一天。工作后,她覺得很丟人,從未請假,每次吃止痛藥,強忍著算是度過了大半年。可上個月,止痛藥也不管用了,上班時她痛得冷汗直冒,直至暈厥。嚇得同事趕緊送她到武漢市中心醫院后湖院區,醫生問診檢查后,做了補液等處理,緩解了疼痛。
該院婦科主任醫師張淳介紹,因為嚴重痛經而影響學習和工作的人,確實有一些。有些女性痛經痛到直不起身、惡心嘔吐、不能進食。但到醫院開痛經假條的,一個季度不到10人。
案例
重度痛經影響生活、工作者占13.6%
據了解,痛經在女性中是非常常見的一種癥狀,有些女性痛經情況較重,甚至發生痛經暈厥。據有關資料調查顯示,婦女中33.2%有痛經,這其中原發痛經占36.1%,繼發痛經占31.7%,不明原因占32.2%。重度痛經影響生活與工作者占13.6%。一般情況下,輕度痛經,能堅持工作,無全身癥狀,有時需要服止痛藥;中度痛經,會惡心嘔吐,四肢不溫,用止痛措施可暫緩疼痛;而重度痛經則坐臥不寧,嚴重影響工作學習和日常生活,必須臥床休息,伴腰部酸痛,面色蒼白,冷汗淋漓,四肢厥冷,嘔吐腹瀉,或肛門墜脹。
張淳主任醫師提醒,痛經首先到醫院做相應的檢查,要排除懷孕以及病理性的痛經。如果是病理性的痛經需要用藥物或者手術才能解決。
除開病理性痛經,一般醫生會建議有痛經的女性不要吃冰冷寒涼的食物、經期不能過多運動。
10名女性僅2人會請“痛經假”
記者隨機調查了10名24歲~30歲的女職工,僅3人聽說過“痛經假”。9人表示有痛經癥狀,嚴重時的確會影響其正常工作,但沒有人因此特意請假。即便知道了有“痛經假”,僅2人表示會請假,可請而不愿請假者占近八成。擔心工作受影響、招致他人不滿、扣工資、太麻煩等是拒休的原因。
“每個月都請假,老板應該覺得你是不想干了吧。”25歲的周小姐說,擔心請假會影響領導對她的看法,進而影響她的工作發展,所以根本不敢請。
“不知道怎么開醫療證明,太麻煩。”28歲的夏小姐說,她應該不是病理性的痛經,只是偶爾會特別痛,如果要去醫院排隊看病做檢查開證明,不如直接去上班了,免得還被老板認為自己借故偷懶。
雖然根據規定“痛經假”是帶薪的,但受訪的吳小姐還是擔心公司這邊落實不徹底,會扣工資。
企業人事:盡量滿足“痛經假”
其實“痛經假”這樣的類似規定已經在北京、江蘇分別施行了26年和27年。近年來,湖北、山西、廣東等多個省份,已將或擬將“痛經假”寫入地方女職工保護法規。
記者從湖北省總工會女工部工作人員處了解到,湖北省確有“痛經假”,而且應是區別于病假,“痛經假”應是帶薪休的。女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提出休假,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盡量滿足,雙方更多是一種“協商”性質。據了解,“痛經假”這方面多數企業還是比較人性化的,目前尚未收到職工對這方面的投訴。
某電器產業園的人事經理說,若有女職工因痛經提出休假申請,該公司會予以批準。因為身體不適無法正常工作,即便勉強堅持工作,還可能影響出品質量,所以會盡量滿足休假要求。
律師:好政策落實需明確細則
《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明文規定,對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經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用人單位可適當給予其1至2天的休息。
湖北華徽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明分析,安徽省的“痛經假”規定中的表述為“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安排”,湖北省的為“用人單位可適當給予”,對這一塊應有細則,進行更詳細的分類說明。比如有些企業惡意不履行休假規定,對此應有何判斷標準,有何處罰措施?用人單位指定醫療機構,如何指定?指定醫療機構范圍是否能擴大,更便于女職工開具證明,同時防止指定醫療機構向企業利益傾斜。
(責任編輯 :葉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