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東麗區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如何加強城市管理工作逐漸成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年來,東麗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區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環境整治及生態宜居城區建設,城市品位大幅度提升,涌現出一大批“美麗社區”、“和諧社區”、“平安社區”,城市管理工作取得可喜成績。為進一步加強東麗區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使各項決策部署更加科學合理、切合實際,充分調動廣大干群和社會各界參與城市建設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群策群力,集思廣益,為推動城市管理工作獻計出力,近期,東麗新聞中心對全區各街道及有關委辦局負責同志進行了“城市管理專題訪談”,并開展了“城市管理大家談”征文活動。從本期開始本版開設“城市管理大家談專欄”將專題訪談內容和部分征文陸續進行刊登,集智聚力、營造氛圍,推進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今天刊登第一期《如何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
問: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有何重要意義?
答:(一)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是科學管理城市的應有之義。科學管理城市是保障經濟發展的重要前提,是增進民生福祉的重要內容,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表現。科學管理城市的任務就是美化城市環境、優化城市秩序,最大限度地發揮城市的綜合功能,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使城市管理各項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是實現科學管理城市的必經之路,必將增強城市管理科學化水平,促進城市管理各項工作上水平。
(二)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是提高城市管理執法水平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東麗區城鎮化快速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建設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運行的任務日益繁重,加強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我們積極適應社會發展形勢,探索提高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還存在著職責邊界不清、管理方式簡單、執法行為粗放等問題。法制是解決城市管理執法問題的重要手段,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強制度剛性,增強執法規范性,提高執行力,切實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是實現城市管理長效化的需要。城市三分建設、七分管理,一個城市建設得再好,如果管理跟不上,城市功能就要大打折扣,城市的形象和效益也不能充分體現。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城市管理很難一蹴而就,必須堅持長效化治理。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建立健全目標體系、評價體系、監督問責體系,健全管理制度,規范管理標準,強化責任,把問效與問責結合起來,推動城市管理進入長效常態化軌道。
問:近年來,全區在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答:(一)注重管理、服務與執法相結合。城市管理過程中堅持先服務后管理,以人為本、疏堵結合,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執法過程中,堅持“三步式”執法模式,即對一般違規者先教育規范,再限期整改,對拒不改正的最后依法處罰;把法制宣傳教育與引導當事人自我整改體現為具體的執法環節和執法程序,實現剛性執法與教育引導協調統一。
(二)實施街道行政執法體制改革。2015年制定出臺《東麗區實施街道行政執法體制工作方案》,在11個街道全面推行街道綜合執法工作,實現執法重心下移,縮短執法半徑。在各街道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的基礎上,建立聯席會議、執法銜接協調配合、執法信息資源共享等七項運行保障機制。今年針對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廢止及時更新法定依據,適時調整授權街道執法事項,確定現行授權街道執法事項305項。
(三)嚴格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責任。城市管理執法過程中嚴格行政執法責任追究,通過分級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層層傳導壓力,增強責任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各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強化“誰辦案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意識,將法定執法職責細化分解到每個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執法人員,做到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四)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增強執法人員業務能力,為提高城市管理執法水平夯實基礎;全面落實執法人員證件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執法資格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方能取得執法資格;建立健全執法人員行為規范,文明執法,舉止得當,努力樹立執法人員良好形象。
問:下一步,全區加強城市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建設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下一步我們會加大對城市管理方面的考核評價與監督問責。具體舉措:
(一)按照《東麗區城市管理考核暫行辦法》的規定,堅持抓考核促落實、抓效能促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強對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的考核評價,充分調動城市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實現城市管理的精細化、規范化、常態化的工作目標
(二)起草制定《東麗區城市管理執法跟蹤監督暫行辦法》、《東麗區街道綜合執法監督規定》,明確執法監督范圍和標準,規范發現受理、調查核實、決定執行等重點環節。
(三)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建設,加大對城市管理執法的監督指導,受理查處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及其執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 :汪葳)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